《中庸》有云:‚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,其所谓“天”乃最高自然本源,是一个作为对自然造化进行总体性概括的理性概念,这种儒学形而上学式的“天”在悬设上与老庄之“道”是一致的。孔子强调‚子不语怪力乱神为之“天”,老子主张‚道可道,非常道,吾不知其名,强字之曰道为之“道”。此二者,皆在避其“鬼神之说”,重其“天命之论”,对“玄思和幻相”都保持设而不究,存而不论的态度。儒学以“形而上学的天”赋予人类以“伦理道德的性”,而以天道运行法则中的“命”作为“天”与“性”之间相互作用的机制,此“命”旨在说明一种运行过程,而无任何神秘与宿命之言。故云,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。而《道德经》中:“道冲,而用之或不盈”则体现出老子的“天命自然,人性无为”的思想,主张“天命”重于“人性”。
脱离于儒老的“天”“道”思想,以“玄思、幻相”作为人性的赋予对象,从而衍生出佛学的“觉悟”之说。这实则是以对“人性”的实施对象区别于儒道思想。而“觉悟”之说更接近现实性的天命与人性之论。《心经》(般若波罗蜜多心经)中有偈言:“无苦集灭道,无智亦无得,以无所得故”正阐释了“天命”与“人性”之间的四圣谛:“苦”“集”“灭”“道”的人性发展过程,强调天命赋予人性的“苦”(此指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怨憎会、爱别离、求不得、五取蕴八苦),人性则通过:“坚定地信仰真、顽强地求知善、敦厚地仁爱美”达到最饱满最真实的涅槃状态,从而实现“诸行无常,诸法无我,涅槃寂净”的“无我”“无物”的自然解脱。在此之间,形成了“善”与“恶”的行为相对化。“善”是解脱的根据,是觉悟的来源。故而“天命”与“人性”之间的运行机制是以“苦集灭道,受想行识”为根源的善恶转化过程。
“道其所道,非吾所谓之道;德其所德,非吾所谓之德。”佛道儒在对待天命与人性的态度上各有独见,但都基本遵循天命与人性之间的善恶相对化。《孟子》中有云“取诸人以为善,是以人为善者也。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”;《道德经》中有言“是以圣人常善救人,故无弃人;常善救物,故无弃物。”善者有三,有见理明而善者,有惜名节而善者,有畏法理威严而善者。由此观之,天命对人性的相互作用效果受到人性的行为影响,并非如命理学所言:命由天定,天命掌控着人性,人性无法改变天命。而佛道儒认为的天命对人性的作用效果受到人性的行为影响,其影响有多大又各不相同。其中以佛学的“觉悟”之说最接近现实性的天命与人性之论。《金刚经》有偈言:“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,应作如是观”。佛家的善恶有报,因果循环,其是将个人视为永恒体,在每一个阶段以不同的身份出现罢了,而要想跳出此循环过程,就得达到“五蕴皆空”以改变自己的感知结构。故而,这就是:“善人者不善之,恶人者不恶之”的主要原因。常为善行的人,在天命循环的某一阶段(佛学所说的人的一生),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善报;常为恶行的人,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恶报,善人的善报往往在另一阶段(人的另一生)得以回报,故佛常言咒曰“揭谛、揭谛”。
2016年05月19日 记于QQ空间
2018年02月20日 摘录